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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成为黑龙江新农村建设亮点

发布日期:2026-02-28 19:56浏览次数:

  

新能源成为黑龙江新农村建设亮点(图1)

  本报讯 在9月17日召开的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建设工作会议上,肇东市副县长窦洪波和黑龙江省农科院院长、农委副主任韩贵清签订了沼气国债项目。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窦洪波欣喜地对记者说:“有了这个项目农业数字化的支持,我们市的农村居民也能享受全天二十四小时的高质量沼气清洁能源了!”据了解,自去年年初以来,黑龙江省新建户用沼气池8.7万个,新增沼气工程53处,秸秆气化、固化示范项目12个,推广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分别达到30万平方米和8万平方米,相当于前三年建设量的总和。目前,户用沼气项目已覆盖该省所有市(地),并在3个县(市、区)的1549个村展开,一批大型沼气工程集中供气,生物质固化、气化,秸秆发电,生物制取酒精项目相继在该省建成。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黑龙江省财政连续两年安排2亿元资金扶持农村新能源建设,各地也围绕加快推进农村新能源建设,采取政府投入、项目整合、社会帮扶等各种办法,千方百计解决建设资金的瓶颈问题。

  黑龙江省副省长吕维峰为记者算了这样一笔账:建设一处300户规模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年可节约秸秆燃料800吨,相当于保护林地400多亩,减排二氧化碳54万立方米、一氧化碳0.6万立方米和烟尘7.2吨。吕维峰深有感触地说:“对于黑龙江这样一个地处高寒、耗能高、能源浪费严重的地区,发展农村新型替代能源,能够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不论是从黑龙江的省情出发,还是从农民的需要看,新能源的发展都是实现生产发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等新农村建设目标要求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据悉,为了规范农村能源建设,《黑龙江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例》和《黑龙江省农村能源发展规划》相继出台,《黑龙江省节约能源条例》和《黑龙江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农村能源专项规划》也将于近期出台。目前,该省已形成生态家园模式、集约化养殖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模式、生态质固化燃料模式、秸秆气化模式、农业节能设施模式、太阳能利用模式等6种主选模式,并在该省适宜地区进行推广。

  正是在一系列政策的推动和扶持下,经过几年的发展,户用沼气项目已覆盖黑龙江省所有市(地),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日益受到农民青睐。

  黑龙江省地处中国北端,低温寒冷时间长达半年之久,广大农民生产生活能耗高、能源需求量大。据测算,目前黑龙江省农村直接用做燃料的秸秆消耗量每年在3000万吨以上,占秸秆总量的60%,直接用于燃料的薪柴294万吨,如此多的生物质资源直接作为初级生活燃料消耗,其利用价值被大大降低。

  黑龙江省生物质资源极为丰富,作为农业、林业和畜牧业大省,现有农作物秸秆总量5600多万吨,各类畜禽排泄物总量3亿多吨。农作物秸秆等生物质资源60%以上被农民直接烧掉;畜禽粪便未经无害处理就施于农田,既降低了能源利用率,又造成了污染。但这些废弃物都是制造沼气的原材料,如建设一处300户规模的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每年可节约秸秆燃料800吨,相当于保护林地400多亩,可减排二氧化碳54万立方米、一氧化碳0.6万立方米、烟尘7.2吨。立足这些客观条件,近年来黑龙江省大力推进农村清洁能源项目建设,截至2007年末,黑龙江省已累计建设户用沼气池15.35万个,小型沼气工程97处,大型沼气工程11处,年产沼气5619.15万立方米,形成年节约和开发4.01万吨标煤能力,年产沼肥249.74万吨,年出栏生猪95.05万头,年生产绿色蔬菜9.13万吨,可减少179.52万千克二氧化硫、78.98万千克一氧化碳和19.04万吨二氧化碳的排放,年经济效益1.87亿元。推广太阳房、太阳能热水器分别达到30万平方米和8万平方米。黑龙江省计划在“十一五”期间通过在农村推广新能源项目建设,实现节约标准煤630万吨,让全省80万农户用上优质清洁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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